5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批复提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对此威诺所孙云环律师表示,跨省婚姻登记可以更好地提供法律保障和权益维护,夫妻可以通过全国通用的婚姻登记证明,来获得身份认证、遗产继承、财产共同管理等相关权益。据民政部2012年的消息,当年6月底,全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目标。跨省婚姻登记可以更大限度地实现婚姻信息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避免婚姻诈骗、避免重婚登记等。原来我在执业过程中碰到过这样的案例。已婚人士,因为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登记后,户口本没有进行已婚登记。然后又到其他地方又和其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给合法婚姻及重婚登记的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跨省婚姻登记也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难度,异地办理相关事项已经不存在太大障碍。在户籍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之间的信息,以及跨省域间的信息实现共享后,某一处的登记机关可以轻而易举地查询异地人员的婚姻登记情况和户籍信息,核实其婚姻状况和身份真伪,进而开展登记工作。将提高很多人的办事成本。譬如,双方想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如果根据原有规则,必须选择到男方或女方老家办理。这将导致当事人需要经历一番舟车劳顿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想选择“5·20”“5·21”“2·14”等特殊节日办证,另行举行结婚仪式的人来说,更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所以,异地办理对这些人的婚姻登记提供极大的便利。
业务领域
擅长疑难民商事诉讼、刑事案件和仲裁。
社会职责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担任北京西城区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