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帝科股份(300842.SZ):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1 年 3 月 27 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称,计划向公司 10 名优秀研发和销售人员进行股票激励;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披露;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查,其中 1 名激励对象非公司员。
2、永安林业(000663.SZ):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16 年 12 月 20 日,永安林业公告入伙北京天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 永安林业对长期股权投资天广投资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 2018 年 10 月永安林业向天广投资支付投资款项 2, 000 万元,后因估值问题投资终止,相关款项应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退回永安林业,截至目前该投资款仍未退还。永安林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2019年至2020年年报中仍将上述应退回投资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而未调整至应收款项科目,也未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二是永安林业未对被投资单位天广投资 2018 年至 2020 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账面价值长期未变化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跟踪,也未及时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核验。 三是永安林业未根据自身会计政策调整被投资单位天广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及相关减值损失,再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3、旗天科技(300061.SZ):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1、 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未披露关联交易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分别使用自筹资金 2 亿元和 1.2 亿元收购余江县鸿山技术咨询管理中心、余江县云逸技术咨询管理中心持有的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和6%的股权。2018 年 6 月 28 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旗计智能持有旗发信息的股权从原先的 67%增加到 83%。
2、 相关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5),公司在 2021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因收购江苏小旗欧飞科技有限公司而产生的商誉确认存在会计差错。
4、金浦钛业(000545.SZ):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发现公司披露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存在不规范问题。公司上述披露文件关于关联方保理业务资金往来事项,只披露了期末应收关联方保理款本金余额,未包括未收回利息金额,导致该项信息披露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