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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一周动态信息(8月29日-9月4日)

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大名城(600094.SH):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俞培俤、俞锦、郑国强、张燕琦: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预计公司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34,817.18万元至 27,817.18万元,同比减少 62.07% -77.69%。 2022年 4月22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公告》,预计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为-40,500 万元左右,同比减少 190.37%左右。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对存货、税费等进行谨慎性评估并新增计提存货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减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等。2022年4 月30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34.47 万元。 公司在 2022年1月29日的业绩预告中,未能充分、审慎考虑影响存货等减值的各项因素,导致两次业绩预告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股东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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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方数科(300344.SZ):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立方数科孙公司弘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6 日与盖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协议》,约定弘德软件委托盖德软件采购 AutoCAD 软件,立方数科董事长汪逸在盖德软件任职董事,盖德软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为公司关联方。立方数科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弘德软件向盖德软件累计采购金额为 462.14 万美元(合计人 民币 2,985.45 万元)。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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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都电源(300068.SZ):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南都电源与安徽宝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完整识别并确认关联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直至2022年4月27日进行补充审议并于4月29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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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立科技(300716.SZ):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国立科技及子公司2021年将114.55万元因产品 质量扣款、结算单价差异而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没有冲减营 业收入;二是国立科技2021年年报未将987万元预收货款列报为合同负债和其他流 动负债;三是国立科技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附注中将1074.6万元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披露为模具等其他设备类,披露类别不准确。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2021年6月,国立科技与公司实控人杨娜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杨锋控制的广州浩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年报未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国立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鉴棠、时任财务总监郑志忠、董事会秘书李 旋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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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T 金鸿(000669.SZ):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议农、刘玉祥、许宏亮: 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 亿元,较 2020 年下降 4,099.47%。但公司未按 规定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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