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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诺律所||知产文娱周刊(5月2日-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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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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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聚焦

1、直播中片面比对同类商品构成商业诋毁 TCL电器公司被判赔偿美的公司30万


2、上海一公司因颜色商标侵权被判赔偿


3、知网因侵权被判赔偿超星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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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北京市拟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


2、李易峰及其工作室被浪莎起诉


3、宜家加拿大公司承认数据泄露涉及约9.5万名客户信息


4、字节跳动成立抖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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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5月7日,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随着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出此《意见》。(来源: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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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5月7日,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首次发布,使用说明中指出“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和工作室经营所得、公司收入。演员聘用合同书应列明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酬金分配以及对应合同义务等情况。”(来源: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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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1、直播中片面比对同类商品构成商业诋毁 TCL电器公司被判赔偿美的公司30万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直播测评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TCL电器公司赔偿原告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TCL电器公司在直播活动中进行的现场检测系在其单方控制下完成,对相应的测试环境、测评产品的挑选过程等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介绍及披露,无法反映测试环境及测试数据的客观性,也缺乏证据证明某电器公司基于当下检测数据而得出相关产品性能的比对结论,故认定某电器公司在直播活动中针对其“柔风空调”与“无风感空调”所进行的评价系对商品的片面比对。


该片面比对不正当扭曲相关信息,从而抬高“柔风空调”产品,使得某电器公司获得更多交易机会,构成虚假宣传,同时亦贬损了包括美的公司在内的“无风感空调”厂家的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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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一公司因颜色商标侵权被判赔偿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颜色商标侵权案件,判决在产品上使用与竞争对手颜色商标相似颜色的企业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某公司被诉侵权的商品样式为蓝色和黑色的同心圆形式,与瑞典某公司商标仅存在蓝色色号的差异,整体构成近似。上海某公司在同类产品上使用蓝黑颜色组合晚于瑞典某公司,且瑞典某公司的蓝黑颜色组合标识已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海某公司作为同行业的经营者应当知晓并进行合理避让。据此,一审判决上海某公司停止侵权、在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瑞典某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


上海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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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网因侵权被判赔偿超星10万余元 


近日,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系“中国知网”运营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多个审判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世纪超星公司诉称,根据授权书,原告享有作者王某、张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经营的“手机知网”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上述涉案文章的付费在线阅读、付费下载服务。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权益,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裁定学术期刊公司赔偿世纪超星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合计 10 万余元。(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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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北京市拟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


5月7日,北京市知产局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6月5日。


据获悉,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其他事项四个部分,共十五条。《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可开展案件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调解工作,依法为经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司法保障,积极探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诉前化解工作。(来源:北京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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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易峰及其工作室被浪莎起诉


2020年10月份,李易峰工作室公开发声明称,浪莎品牌使用李易峰肖像进行营销获利,而李易峰与浪莎无任何商业合作。对此,李易峰对浪莎品牌进行诉讼,并要求浪莎品牌公开道歉声明和赔偿损失。 近日,浪莎与李易峰工作室等相关侵权责任纠纷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李易峰。 对此,李易峰工作室发布微博回应,与浪莎品牌无任何形式合作。现双方各执一词,等待5月11日正式开庭最终结果为准。(来源:腾讯网、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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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家加拿大公司承认数据泄露涉及约9.5万名客户信息


当地时间5月6日,宜家(IKEA)加拿大公司表示已经将该公司大约9.5万名客户的个人信息数据泄露事件通报给加拿大的隐私监管机构。 宜家加拿大公司在致受影响客户的一封信中表示,可能已被泄露的数据包括客户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 宜家在另外一份发给当地媒体的声明中表示,此次数据泄露的事件不涉及任何客户的财务或银行信息,并说客户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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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字节跳动成立抖音集团


字节跳动旗下多家公司更名“抖音” ,或重启部分业务赴港上市】5月8日,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披露,字节跳动(香港)有限公司于5月6日更名为抖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记者了解到,抖音App的运营实体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任利锋。而通过股权穿透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控公司为字节跳动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字节跳动旗下的多家公司均于近两日进行了更名,比如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抖音视界(北京)有限公司等。

对于字节跳动密集的公司更名行为,业界分析认为,这或许是字节跳动有意以抖音为业务主体赴港上市。而对于密集更名以及上市相关消息,抖音相关负责人向表示不予置评。(来源: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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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地铁一号线国贸站A口出向西走100米,到路口再向北走65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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