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保护一周动态信息(12月13日-12月19日)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监管机构有关动向答记者问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ST海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 *ST海航: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3、 *ST基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4、 中公教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5、*ST大集: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6、 *ST数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实控人遭证监会立案 7、新雷能:公司董事长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 8、宇晶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3日起停牌核查 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海南证监局对万和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1、庭审进行中:延安必康、ST新光、ST瑞德 2、已申请立案:广东榕泰、风华高科、中信国安、ST银河、联建光电、罗平锌电、康尼机电、ST中安 3、索赔预登记:ST星星、鹏欣资源、ST华钰、深大通、ST德威、新潮能源、文化长城、ST八菱、中潜股份、ST金刚、ST华鼎、雪松发展、山东墨龙、每日互动、ST北文、ST柏龙、昊华能源、沙钢股份、ST德威、ST浪奇、ST光一、 ST目药、ST艾格 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化配置,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证监会拟对《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30号)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暂定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简称《监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监管机构有关动向答记者问 问: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外国公司问责法〉认定报告》,认定60余家在美注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完成检查或调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随后也作出表态。请问中国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这些情况。一直以来,中国监管部门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开放合作的态度。我们尊重PCAOB履行其监管审计师执业质量的职责。通过国际合作解决PCAOB对在美注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与调查问题是国际通行做法。过去几年,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多次主动向美方提出联合检查合作方案和执法合作现存问题的解决建议。我们认为,PCAOB“认定报告”中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历程和现状的描述,未能全面、客观反映中方所持立场和所作努力,我们会就相关情况与美方沟通。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ST海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8日,ST海越(600387)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 *ST海航: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8日, *ST海航(600221)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 *ST基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8日, *ST基础(600515)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 中公教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6日,中公教育(002607)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5、*ST大集: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8日, *ST大集(000564)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6、 *ST数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实控人遭证监会立案 2021年12月13日, *ST数知(300038)公告,公司及实控人、董事长张志勇于12月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董事长张志勇立案。 7、新雷能:公司董事长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 2021年12月13日,新雷能(300593)公告,公司董事长王彬于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1]7号:“2019年3月19日,我局对你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稽查。经审核,你涉案的违法事实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我局决定对你结案”。 8、宇晶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3日起停牌核查 宇晶股份(002943)公告,公司股票自11月8日至12月10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199.40%,累计换手率为329.23%,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2月13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 海南证监局对万和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日前,海南证监局在其官网披露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称,该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完善,责令其限期改正。 经查,万和证券存在“三会”运作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问责力度不足、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管控不严、公司债券业务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决定称,以上情形反映出该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上述问题,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并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以下股票索赔登记仍在进行中) (一)庭审进行中: 1、延安必康:在2016.4.26至2020.3.25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且在2020.3.25卖出或仍有的;或在2020.2.5至2020.2.7期间,并且在2020.2.7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2、ST新光: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并在2018年10月30日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ST瑞德: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且2018年6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二)已申请立案: 1、投资者诉广东榕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提交广州中院立案,目前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3、投资者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5、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6、投资者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7、投资者诉康尼机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8、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三)股民索赔预登记: 1、ST星星: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买入*ST星星,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星星的亏损投资者。 2、鹏欣资源:在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 3、ST华钰:在2021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华钰,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钰的亏损投资者。 4、深大通:在2021年9月6日之前买入深大通,且在2021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深大通的亏损投资者。 5、ST德威:在2018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之间买入*ST德威,且在2020年7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德威德的亏损投资者。 6、新潮能源: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且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潮能源的亏损投资者。 7、文化长城: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11月4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且在2019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文化长城的亏损投资者。 8、ST八菱: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ST八菱股票,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八菱的亏损投资者。 9、中潜股份: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0日卖出或持有中潜股份的亏损投资者。 10、ST金刚: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1、ST华鼎: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08月31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2、雪松发展: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3、山东墨龙:在2015年04月25日至2017年03月22日买入股票,且在2017年0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14、每日互动:在2019年10月27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且2020年12月13日晚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15、ST北文: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1月3日买入,并在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6、ST柏龙:在2021年3月1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3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17、昊华能源: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6日间买入601101昊华能源,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18、沙钢股份:在2021年11月2日之前买入沙钢股份(002075.SZ),并在2021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沙钢股份(002075.SZ)的投资者。 19、ST德威: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2020年7月8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0、ST北文: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或在2021年1月3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1、ST浪奇: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2、ST光一:在2021年4月27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或是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 23、ST目药:遭证监会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1日之间买入ST目药,且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目药的亏损投资者。 24、ST艾格: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