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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一周动态信息 (11月29日-12月5日)

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 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2、证监会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 这10家券商获评审通过


3、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恒大集团风险事件答记者问


4、证监会:“推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系误读


5、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高度重视市场各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建议 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6、中国证监会原发审委委员操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太平洋(601099.SH):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公告 公司收到警示函


2、鼎胜新材(603876.SH):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国旅联合(600358.SH):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


4、新美星(300509.SZ):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5、捷成股份(300182.SZ):因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6、世华科技(688093.SH):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7、新宁物流(300013.SZ):未就相关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等 收到警示函


8、中公教育(02607.SZ):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9、ST奥马(02668.SZ):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0、聚光科技(300203.SZ):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1、贵州百灵(02424.SZ)控股子公司和仁堂药业受到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3206.8万元


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国海证券(00750.SZ):因未勤勉尽责案 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


2、粤开证券未勤勉尽责案 已受到行政处罚


3、国泰君安国泰君安投行负责人被查 所负责审核的*ST索菱涉财务造假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1、庭审进行中:延安必康、ST新光、ST瑞德


2、已申请立案:广东榕泰、风华高科、中信国安、ST银河、联建光电、罗平锌电、康尼机电、ST中安


3、索赔预登记:ST星星、鹏欣资源、ST华钰、深大通、ST德威、新潮能源、文化长城、ST八菱、中潜股份、ST金刚、ST华鼎、雪松发展、山东墨龙、每日互动、ST北文、ST柏龙、昊华能源、沙钢股份、ST德威、ST浪奇、ST光一、 

ST目药、ST艾格


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 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国际金融论坛第十八届全球年会上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合力的监管理念,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不断完善适当性管理、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等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2、证监会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优化试点 这10家券商获评审通过


为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账户管理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支持证券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现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框架下,开展内部账户管理功能优化。


3、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恒大集团风险事件答记者问答


问:12月3日,中国恒大集团披露了可能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请问恒大集团风险事件对资本市场运行有何影响?


答:恒大集团经营管理不善、盲目多元化扩张,最终导致风险暴发,属于个案风险。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保持健康发展,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坚守主业、经营稳健。目前,A股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韧性较强、活跃度较高,交易所债券市场违约率保持在1%左右的较低水平,涉房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经营财务指标总体健康,恒大集团风险事件对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外溢影响可控。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正常融资,促进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证监会:“推动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系误读


问:近日,美国证监会(SEC)公布了《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个别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工作,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对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以及下一步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前景有何看法?


答:我们注意到了这些情况,也关注到市场对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及下一步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前景的关切。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充分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据我们了解,一些境内企业正在积极与境内外监管机构沟通,推进赴美上市事宜。


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方面,近期,中国证监会与美国SEC、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等监管机构就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有建设性的沟通,对一些重点事项推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相信,只要双方监管机构继续秉持这种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原则开展对话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接受的合作路径。


在落实相关监管措施的过程中,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处理好投资者、企业、监管等各方关系,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中国证监会也将继续与美国监管同行保持坦诚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


5、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高度重视市场各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建议 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12月4日,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国际金融论坛第十八届全球年会上表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应全面、客观看待。对市场各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将充分倾听各方意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推动系统完善,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加强履职保障、完善责任机制,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努力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


6、中国证监会原发审委委员操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2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浙江省监察机关对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原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副主任操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浙江省台州市监委已将操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操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屡屡破纪违法。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监管服务对象结成小圈子,经常接受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善于伪装,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泄露工作秘密,破坏发行监管秩序;公权力意识淡漠,甘于被“围猎”,将发行审核权异化为谋利工具,非法收受大量财物,通过入股拟上市公司非法谋利,数额巨大。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太平洋(601099.SH):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公告 公司收到警示函


12月1日,太平洋公告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因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公告韩城城投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问题,未按规定和协议约定对韩城城投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经查,公司在知悉‘20 韩城 03’、‘20 韩城 04’债券存在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 说明书约定不符,以及‘20 韩城 03’债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使用不规范的违规 情形后,未按照你公司与韩城城投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6.3 条之约定 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司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过程中,未采取充分手段核查发现韩城城投未披 露重大诉讼、主要资产被冻结、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等重大事项,未尽到《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第 4.1 和第 4.2 条关于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督和关注义务。


2、鼎胜新材(603876.SH):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2月3日,鼎胜新材公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周贤海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2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3号),内容均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2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3、国旅联合(600358.SH):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


12月3日,国旅联合公告,今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金汇丰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当代旅游、金汇丰盈向江旅集团转让你公司14.44%的股权。


2019年6月23日,当代旅游向江旅集团出具《承诺函》。该《承诺函》对公司股份转让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属于股份转让事项的重大进展,应当予以披露。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两名股东签署《承诺函》等股份转让重大进展事项,违反了《上市公2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新美星(300509.SZ):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12月5日,新美星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收到证监会11月1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6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50%罚款即7175.3万。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5、捷成股份(300182.SZ):因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2月3日,捷成股份公告,因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部分财务处理不规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陈同刚、张文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6、世华科技(688093.SH):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12月1日,世华科技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截至2021年9月22日,公司持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8583164股,占其总股本的4.9902%。2021年9月23日上午,公司通过管理的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世华科技股票9000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5.0024%。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 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8日,又继续交易世华科技股票,持股比例增至5.5660%,直至2021年10月11日,才通过世华科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7、新宁物流(300013.SZ):未就相关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等 收到警示函


12月1日,新宁物流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6年6月,公司时任董事曾卓和时任董事、总裁谭平江与自然人高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向高清借款3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与高清、曾卓、谭平江签订《担保协议》,约定由亿程信息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2018年9月,公司时任董事曾卓与自然人彭国宇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曾卓向彭国宇借款2500万元,后借款本金变更为2000万元。2018年12月,亿程信息向彭国宇出具《担保函》,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亦未在临时公告、相应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8、中公教育(02607.SZ):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11月30日,中公教育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之间存在业务合作,相关交易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9、ST奥马(02668.SZ):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月30日,ST奥马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及时任实控人、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国栋、时任总经理刘向东、时任财务总监吕文静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披义务;2、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赵国栋、刘向东、吕文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0、聚光科技(300203.SZ):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1月29日,聚光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睿洋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4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和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8.94%减少至33.60%,累计变动5.34%。公司在和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直至2021年11月1日才补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11、贵州百灵(02424.SZ)控股子公司和仁堂药业受到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3206.8万元


12月1日,贵州百灵公告,控股子公司和仁堂药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后召回的药品“康妇灵胶囊”23.89万盒,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206.8万元。


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国海证券(00750.SZ):因未勤勉尽责案 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


12月2日,国海证券公告,公司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监会拟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彦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延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沈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对孙彦飞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粤开证券未勤勉尽责案 已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粤开证券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证监会查明, 粤开证券未审慎关注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所提供资料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化工”)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胜通化工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纳税申报材料的异常情况。据此,证监会对对粤开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主要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3、国泰君安国泰君安投行负责人被查 所负责审核的*ST索菱涉财务造假


目前,国泰君安负责的IPO项目仍有177家,在手IPO项目数仅次于中信、中信建投、海通、华泰。上述在手项目中有34家公司拟在科创板上市,其中一些公司同样引起巨大争议。譬如不久前IPO失败被质疑蹭“物联网”概念的汇川物联,就是科创板开板以来首个直接被否的项目;多次更名试图淡化金融概念,但IPO毫不意外败北的京东数科等。在多家保荐的公司出现问题且被否后,很多业内人士开始质疑国泰君安的保荐能力。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以下股票索赔登记仍在进行中)

(一)庭审进行中:


1、延安必康:在2016.4.26至2020.3.25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且在2020.3.25卖出或仍有的;或在2020.2.5至2020.2.7期间,并且在2020.2.7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2、ST新光: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并在2018年10月30日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ST瑞德: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且2018年6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二)已申请立案:


1、投资者诉广东榕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提交广州中院立案,目前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3、投资者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5、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6、投资者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7、投资者诉康尼机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8、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三)股民索赔预登记:


1、ST星星: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买入*ST星星,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星星的亏损投资者。


2、鹏欣资源:在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


3、ST华钰:在2021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华钰,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钰的亏损投资者。


4、深大通:在2021年9月6日之前买入深大通,且在2021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深大通的亏损投资者。


5、ST德威:在2018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之间买入*ST德威,且在2020年7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德威德的亏损投资者。


6、新潮能源: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且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潮能源的亏损投资者。


7、文化长城: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11月4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且在2019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文化长城的亏损投资者。


8、ST八菱: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ST八菱股票,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八菱的亏损投资者。


9、中潜股份: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0日卖出或持有中潜股份的亏损投资者。


10、ST金刚: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1、ST华鼎: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08月31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2、雪松发展: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3、山东墨龙:在2015年04月25日至2017年03月22日买入股票,且在2017年0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14、每日互动:在2019年10月27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且2020年12月13日晚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15、ST北文: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1月3日买入,并在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6、ST柏龙:在2021年3月1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3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17、昊华能源: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6日间买入601101昊华能源,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18、沙钢股份:在2021年11月2日之前买入沙钢股份(002075.SZ),并在2021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沙钢股份(002075.SZ)的投资者。


19、ST德威: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2020年7月8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0、ST北文: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或在2021年1月3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1、ST浪奇: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2、ST光一:在2021年4月27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或是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


23、ST目药:遭证监会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1日之间买入ST目药,且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目药的亏损投资者。


24、ST艾格: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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