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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诺律所 || 知产文娱周刊 威诺律所||知产文娱周刊 (11月29日-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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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12月1日起 国知局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2、上海高院明确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3、北京知产局印发《北京市商标品牌发展行动计划》


4、文旅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5、中英两局共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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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聚焦

1、“大白兔”奶茶是“大白兔”吗?上海高院:商标性使用构成近似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陈雪凝诉不要音乐二审再次败诉,法院驳回陈雪凝全部诉讼请求


3、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电视剧《冰糖炖雪梨》,一审胜诉获赔46万


4、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豆瓣网:豆瓣被行政处罚150万


5、最高院发布案例:明确专利是否具有实用性的判断方法


6、“模仿”窗花剪剪特效道具,构成对视听作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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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调研并座谈


2、国知局: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 单案处罚超百万元


3、香港特区政府就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咨询公众


4、上海市: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及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5、梅艳芳胞兄告电影《梅艳芳》侵权


6、滴滴从美股退市转战港股


7、爱奇艺被曝大裁员20%-40%,春节前后还有一波


8、网易云音乐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


9、腾讯成功注册“狗头”表情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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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12月1日起 国知局以人民币标准收取《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和《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向国知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通知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到日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的PCT申请以及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按照既有方式以瑞士法郎标准折算收取相关费用。(来源:国知局)



2、上海高院明确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为统一裁判标准,让损害赔偿回归版权使用市场规律,近日,上海市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数额计算问题的解答》。

《解答》明确,无论起诉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管理组织还是未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著作权权利人,均给予同等水平的严格保护,同时规定针对全曲库和个别曲目两种不同的诉讼标的,分别采取版权使用费标准和单次点播使用费作为损害赔偿计算依据,在点播次数无法查清的情形下,采用以许可使用费为基础的法定赔偿方式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来源:上海高院 浦江天平)


3、北京知产局印发《北京市商标品牌发展行动计划》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北京市知产局印发了《北京市商标品牌发展行动计划》。


《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旨在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契机,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共治”的商标品牌发展机制,推进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全环节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北京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商标品牌“走出去”,有力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4、文旅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11月29日,文旅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特别强调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市场主体要有效规范“金钱打赏”。网络文化市场主体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消费。(来源:文旅部官网)


5、中英两局共同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蒂姆·摩斯以视频方式举行会见。会后,两局共同发布了中英两国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其中,国知局编译的《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详细介绍了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涵盖注册申请、审查、异议、侵权与救济等全流程内容,并提供网上检索、网上申请、商标保护策略性建议等实用性信息。英方编译的《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则涵盖版权、专利、商标等主要知识产权领域,并介绍了脱欧对英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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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1、“大白兔”奶茶是“大白兔”吗?上海高院:商标性使用构成近似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大白兔奶糖独具特色的文字风格,红蓝相间的包装设计,是很多70后80后的儿时回忆。1993年,上海商标局认定“大白兔”商标为驰名商标,受法律保护。2019年,光明乳业取得“大白兔”商标授权。


2020年底,光明乳业发现某食品公司作为监制商委托另一食品公司生产“经典三合一奶茶风味固体饮料”并进行大肆销售。该饮料在较为醒目的位置使用了“大白兔”三字,且这三字与“大白兔”商标中的“大白兔”基本相同。某商行在明知侵权属性的情况下,仍在其运营的涉案店铺内销售该饮料,并为进一步强化混淆效果进行了文字标注和图片关联。光明乳业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就权利商标享有的权利,诉至上海徐汇法院请求维权。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查明,被控侵权商品“网红大白兔奶茶”上“大白兔”文字采用了与权利商标中作为主要识别要素“大白兔”同样的内容,二者具备共同的显著识别要素,法院据此认定涉案“大白兔”文字与权利标识构成近似。被控侵权商品文字标签较为醒目,对于公众而言,除视觉上获得深刻印象外,极易将该文字与具体的商品提供者相联系,起到了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考虑到“大白兔”文字被实际使用在奶茶饮料上,与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牛奶饮料、奶茶等属于相同商品,足以致使相关公众在接触的过程中将其与权利商标发生混淆、误认。据此,法院认定三家被告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权利商标的侵害。(来源:上海市高院)


2、陈雪凝诉不要音乐二审再次败诉,法院驳回陈雪凝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凭借原创音乐《绿色》和《你的酒馆对我打了烊》,陈雪凝在短视频平台和音乐平台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红歌手。当年,仅在腾讯音乐人平台上,陈雪凝的个人作品播放量就高达近63亿次。在陈雪凝的热度开始蹿升时,刚好上一份经纪合约到期,多家音乐公司有意签下这个2001年出生的潜力新人。竞逐中,不要音乐最终拿下陈雪凝的合约,约定了未来合作期限内几百万级的保底金额,但签约7天后便收到了陈雪凝方发来的通知函——单方面宣布合约无效。


此后的合约纠纷历经两次诉讼,持续了两年多,过程颇多曲折。第一次诉讼中,陈雪凝主张签约时她本人未成年,合同无效,一审胜诉,二审被改判败诉。随后,她又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的情节,要求撤销与不要音乐的合约,同样是一审胜诉,二审又改判败诉。11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陈雪凝要求撤销其与不要音乐公司签订的《音乐人经纪合同》、 《词曲代理合同》的诉讼请求。


威诺所徐智省律师作为“不要音乐”的代理人认为,类似陈雪凝这样的合同纠纷,最根本还是要有对契约精神的尊重。首先,签约前要有敬畏心,仔细认真阅读合同文件,是否认同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合同一旦签订要心怀契约精神全面履行,否则任意毁约产生纠纷会影响事业发展,也面临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其次,纠纷一旦产生,需要及时求助专业的律师团队介入,搜集、准备或挖掘相关证据,后续争取纠纷解决的有利局面。(来源:澎湃新闻)



3、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电视剧《冰糖炖雪梨》,一审胜诉获赔46万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侵权《冰糖炖雪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优酷胜诉并获赔46万元人民币。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优酷发送的侵权告知函中含有涉案用户的快手ID信息,快手公司应当对上述用户及时采取有效的封号等措施,避免侵权行为的扩大化。但其作为平台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未采取预防和制止侵权的合理措施,使涉案作品在热播期通过其平台进行了持续传播,并达到一定数量。故快手公司的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最终判决快手赔偿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6万元人民币。(来源:众视AsiaOTT)


4、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豆瓣网:豆瓣被行政处罚150万


12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约谈豆瓣网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豆瓣网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对豆瓣网运营主体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豆瓣网实施20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900万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压实网站平台依法办网的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来源:国家网信办)



5、最高院发布案例:明确专利是否具有实用性的判断方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上诉人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与被上诉人阳西县儒洞塑料薄膜机械制袋厂、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该案明确了对专利实用性的判断方法,强调“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是否具有较高价值,能否实现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通常并非专利授权时的考虑因素。(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6、“模仿”窗花剪剪特效道具,构成对视听作品的侵害


11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北京某公司停止在其短视频应用程序中提供被诉特效道具,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法院认为,窗花剪剪是经由权利人创作而成,根据需求选取公有领域基本表达元素进行创作并运用到连续画面中,融入了制作者独特的创意,客观上已明显区别于公有领域基本元素的通常的表达方式和呈现方式,应当认定为具有独创性。被诉特效道具虽在元素的外观上与窗花剪剪存在差异,但整体展示过程和元素内容高度的相似性很难以巧合解释,故应当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在其应用程序提供被诉特效道具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杭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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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市场监管总局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调研并座谈


11月24日至26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在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开展调研并座谈。


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座谈时强调,反不正当竞争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下一步,要以监管执法为重要发力点,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商业秘密维权工作。要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国家商业秘密保护试点示范,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完善、能力提升、实践推广、对标国际等方面着力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内容。(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2、国知局: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 单案处罚超百万元


近日,四川一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处罚104万元,罚没金额是目前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案件之最。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扰乱代理行业秩序、影响专利申请质量、损害创新主体利益,是“蓝天”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近年来,国知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下一步,国知局将在进一步加大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曝光力度的同时,同步对向无资质机构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实施同步处罚,并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联系人资格审查制度和电子账户管理规则等。(来源:国知局)



3、香港特区政府就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咨询公众


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就更新香港的版权制度展开公众咨询,为期三个月,咨询期至明年2月23日结束。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特区政府建议以《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为基础,更新香港的版权制度。主要立法建议涵盖已有广泛共识的五个范畴,包括赋予版权拥有人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确保他们的作品以任何电子传送模式向公众传播都会得到保护,以及配合专有传播权利订定相关侵权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来源:中新网)


4、上海市: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及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近日,上海市知产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及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建立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将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处罚等相关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等渠道予以公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发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量较大及人均代理量明显过高的专利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发送至各区。(来源:上海市知产局)



5、梅艳芳胞兄告电影《梅艳芳》侵权


近日,电影《梅艳芳》正在上映中。据港媒报道,12月2日,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安乐影片公司,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权,原因是,他2004年就申请了“梅艳芳”及“Anita Mui” 的商标,类别是“贵金属及其合金”。2018年,他又递交了“防御商标”申请,即扩大了商标覆盖的类别。他名下还有“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


12月3日,安乐影片表示,电影《梅艳芳》的制作过程一直是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针对本次梅启明起诉一事,已交给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来源:观察者网)


6、滴滴从美股退市转战港股


12月3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发文称:“经认真研究,公司即日起启动在纽交所退市的工作,并启动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准备工作。”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表示,对滴滴而言,此次从美股退市或将面临严峻考验。滴滴目前的股价为7.8美元,如果按照上市的14美元发行价进行补贴,这将是一笔巨大的金额支出。对此,滴滴方面宣布通过先港股上市、后美股退市的方式,将投资者的股份进行转化,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巨额的金额支出。但同时,滴滴或许还面临着监管机构的处罚。(来源:上游新闻)



7、爱奇艺被曝大裁员20%-40%,春节前后还有一波


12月1日午间起,多个网络社区和媒体传出消息,爱奇艺今日开始进行一轮大规模裁员,裁员比例在20%-40%,也有人说在50%以上,裁员补偿暂按N+1发放。更有消息称,这还不是本轮裁员的结束,春节前后还会有不少人被裁掉离开。爱奇艺方面暂未有任何回应。(来源:新快报、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8、网易云音乐上市首日,即跌破发行价


网易云音乐(9899.HK)于12 月 2 日登陆港交所,开盘价报 205 港元 / 股,与发行价持平。开盘后随即下跌,截至红星资本局当日发稿,网易云音乐跌 1.85%,报 201.2 港元 / 股,最新市值 420.1 亿港元,盘中最低触及 200 港元 / 股。


实际上,在正式挂牌之前,网易云音乐就被质疑 IPO 发行估值过高,有破发风险。有媒体指出,以公司 2020 年收入计算,网易云音乐发行价对应 PS 倍数为 7.1 倍。作为对比,目前行业龙头腾讯音乐(TME.US)PS 估值为 2.73 倍。(来源:红星新闻)



9、腾讯成功注册“狗头”表情包商标


近日,腾讯申请的多件“狗头”商标正式完成注册,商标国际分类涉身器材、家具等。据查,腾讯是2月9号批量申请了“狗头”图形商标。4月8日,微博关联公司提交了多个类别的“狗头”图形商标注册申请。但是目前,微博最核心的第38类互联网聊天室、提供在线论坛等服务上的“狗头”图形商标,已处于“驳回复审中”的状态。(北京高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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