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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一周动态信息 (11月15日-11月21日)

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证监会就《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2、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3、证监会: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 努力办好北交所


4、上交所、深交所发布营业收入扣除指南 精准打击空壳公司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晋亿实业(601002.SH):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齐翔腾达(02408.SZ):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齐翔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3、ST林重(02535.SZ):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4、首例涉北交所信披违规被罚:钢宝股份(834429.NQ)股票遭紧急停牌


5、中青宝(300052.SZ):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6、天下秀(600556.SH):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7、新赛股份(600540.SH):因信息披露违规 被新疆监管局出具警示


8、康美药业(现*ST康美:600518.SH)原董事长马兴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9、南都物业(603506.SH):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0、汉邦高科(300449.SZ):实控人王立群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11、新凤鸣(603225.SH):实际回购额与计划回购额存巨大差异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2、新农开发(600359.SH):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3、华宇软件(300271.SZ)收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事项

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华金证券: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 公司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1、庭审进行中:st天业、st工新、延安必康、ST新光


2、已申请立案:广东榕泰、风华高科、中信国安、ST银河、联建光电、罗平锌电、康尼机电、ST中安


3、索赔预登记:ST星星、鹏欣资源、ST华钰、深大通、ST德威、新潮能源、文化长城、ST八菱、中潜股份、ST金刚、ST华鼎、雪松发展、山东墨龙、每日互动、ST北文、ST柏龙、昊华能源、沙钢股份、ST德威、ST浪奇、ST光一、 

ST目药、ST艾格

第一部分,证监会监管动态:

1、证监会就《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对境内拟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存托凭证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八十七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更好地贯彻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和在尽职调查工作中落实注册制的基本要求;二是,对原《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中未涉及的一些尽职调查事项进行了补充;三是,将保荐人“荐”的职责提到更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投资价值判断方面的前瞻性作用;四是,明确保荐人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在评估其相关工作充分、可靠的基础上可以合理信赖,但应进一步核查验证,同时明确了保荐人应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机构,不得将法定职责予以外包,保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聘请第三方而减轻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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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以下简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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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监会: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 努力办好北交所


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揭牌暨开市仪式今早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仪式上致辞表示,证监会将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努力办好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他说,希望北京证券交易所牢记初心使命,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以试点注册制为基础,扎实推进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创新;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有机联动,深化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协调发展,共同营造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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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交所、深交所发布营业收入扣除指南 精准打击空壳公司


11月19日电,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南》旨在明确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具体扣除事项,提升财务类退市指标可执行性,落实落细退市新规。上交所在《指南》制定过程中,对于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进行了摸排,提炼出此类公司利用做大营业收入保壳的常见手段,以目标为导向,有的放矢地制定出相关扣除标准,旨在精准打击空壳公司,力求实现“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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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晋亿实业(601002.SH):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11月19日,晋亿实业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据公司初步了解,本次立案涉及公司未及时就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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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翔腾达(02408.SZ):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齐翔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11月19日,齐翔腾达早间公告,因控股股东齐翔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齐翔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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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T林重(02535.SZ):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


11月15日,ST林重公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查,2020年度,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3003.62万元,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郭现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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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例涉北交所信披违规被罚:钢宝股份(834429.NQ)股票遭紧急停牌


11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的控股股东南钢股份披露了拟将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对上述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为避免上述违规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11月16日开盘前对钢宝股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并要求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补充披露相关公告,如实说明事件具体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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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青宝(300052.SZ):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11月19日,中青宝公告,深交所对中青宝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其作为中青宝控股股东自2019年4月起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750万元,该资金占用通过公司向第三方购买定制化的游戏开发服务形成,截至2021年4月27日,上述占用资金已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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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下秀(600556.SH):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11月19日,天下秀公告,上交所对天下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在“元宇宙”等相关产品、技术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信息,且相关发布信息可能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檬、时任董事会秘书于悦致使上述信息不当对外发布,予以监管警示。小财注:11月18日,天下秀通过公司自媒体公众号发布时任董事长李檬署名的公开信称“公司开发的虹宇宙是一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3D虚拟社交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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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赛股份(600540.SH):因信息披露违规 被新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1月17日,新赛股份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来的《关于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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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康美药业(现*ST康美:600518.SH)原董事长马兴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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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南都物业(603506.SH):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9日,南都物业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财务记录不规范、人员独立性不足、三会记录不规范、内幕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准确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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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汉邦高科(300449.SZ):实控人王立群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9日,汉邦高科公告,实控人王立群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因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违反相关承诺。


经查,王立群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总经理,在汉邦高科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202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王立群持有的2399.58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占王立群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39.37%,该事项导致王立群违反了前述承诺。2021年6月17日至7月13日期间,王立群持有的292.06万股股份以集中竟价方式被强制平仓,但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此次减持属于在公司半年报披露前30日的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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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凤鸣(603225.SH):实际回购额与计划回购额存巨大差异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7日,新凤鸣收警示函,因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计划回购金额存在巨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0年5月20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7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回购金额4684.99万元。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计划回购金额存在巨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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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农开发(600359.SH):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月16日,新农开发公告,公司11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因2021年控股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金额3500万元,现已收回该资金及利息3546.25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在相关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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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华宇软件(300271.SZ)收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事项


11月16日,华宇软件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通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公司直至2021年8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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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券商要闻:

1、华金证券: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 公司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11月16日,上海证监局公告,华金证券作为龙韵股份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华金证券在从事该项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未发现长影置业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等核心资产已于2017年12月19日被抵押的事实,导致《实施情况核查意见》未反映上述资产被抵押的情况。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第四部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以下股票索赔登记仍在进行中)

(一)庭审进行中:


1、st天业:在2015.4.2至2018.5.2期间买入济南高新(天业股份),并且在2018.5.2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2、st工新:在2017年5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ST工新,并在2018年7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3、延安必康:在2016.4.26至2020.3.25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且在2020.3.25卖出或仍有的;或在2020.2.5至2020.2.7期间,并且在2020.2.7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4、ST新光: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并在2018年10月30日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二)已申请立案:


1、投资者诉广东榕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提交广州中院立案,目前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3、投资者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5、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6、投资者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7、投资者诉康尼机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8、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三)股民索赔预登记:


1、ST星星: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买入*ST星星,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星星的亏损投资者。


2、鹏欣资源:在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


3、ST华钰:在2021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华钰,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钰的亏损投资者。


4、深大通:在2021年9月6日之前买入深大通,且在2021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深大通的亏损投资者。


5、ST德威:在2018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之间买入*ST德威,且在2020年7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德威德的亏损投资者。


6、新潮能源: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且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潮能源的亏损投资者。


7、文化长城: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11月4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且在2019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文化长城的亏损投资者。


8、ST八菱: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ST八菱股票,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八菱的亏损投资者。


9、中潜股份: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0日卖出或持有中潜股份的亏损投资者。


10、ST金刚: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1、ST华鼎: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08月31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2、雪松发展: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3、山东墨龙:在2015年04月25日至2017年03月22日买入股票,且在2017年0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14、每日互动:在2019年10月27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且2020年12月13日晚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15、ST北文: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1月3日买入,并在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6、ST柏龙:在2021年3月1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3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17、昊华能源: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6日间买入601101昊华能源,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18、沙钢股份:在2021年11月2日之前买入沙钢股份(002075.SZ),并在2021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沙钢股份(002075.SZ)的投资者。


19、ST德威: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2020年7月8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0、ST北文: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或在2021年1月3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1、ST浪奇: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2、ST光一:在2021年4月27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或是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


23、ST目药:遭证监会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1日之间买入ST目药,且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目药的亏损投资者。


24、ST艾格: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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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地铁十号线金台夕照站D口出向南走300米到光华桥,再向西走400米即到。                 

2.乘地铁一号线国贸站A口出向西走100米,到路口再向北走65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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