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威诺动态 >> 威诺律所 || 知产文娱周刊(12月11日-12月17日)
详细内容

威诺律所 || 知产文娱周刊(12月11日-12月17日)


一、政法要闻 

1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


12月12日,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安排,中央网信办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此次专项行动围绕短视频领域多发频发的乱象,集中整治以下三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


(一)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


1.摆拍制作虚假短视频。摆拍制作并发布涉民生谣言。编造帮扶社会弱势群体情节,消费公众同情心。在突发事件现场摆拍,杜撰虚假情景,散布恐慌情绪。


2.技术生成虚假短视频。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编造、拼接内容,违法使用他人肖像和声音进行人脸替换或人声合成,生成虚假短视频。


3.罔顾事实篡改造假。对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进行篡改或断章取义。


(二)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


1.“色情擦边”行为。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利用大学生名义制作传播“软色情”信息,进行低俗营销。


2.打造低俗人设。通过短视频特效和道具,刻意扮丑引流,借“反串”等名义打造低俗人设,无底线挑战公众审美。


3.网红恶意营销。网红主播通过不文明互动、非理性表达,不择手段博取流量。滥用影响力煽动粉丝情绪,组织粉丝恶意“灌水”。发布营销假冒伪劣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


4.展示高危行为。发布传播自杀自残、虐待动物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不良信息。展示高空跑酷、极速飙车等忽视生命安全的高危行为。


(三)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


1.挑战公众认知底线。故意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煽动民族仇恨或地域歧视。散布错误婚恋观,故意制造性别对立。


2. 传播错误价值导向。散布错误事业观,鼓吹不择手段和消极厌世,传播炫富拜金、奢靡享乐等错误价值观。
通知强调,着力解决短视频平台算法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优质短视频呈现不足等问题。优化流量分配机制,防止“重指标轻质量”,片面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依据。强化平台审核把关。着力解决短视频平台审核机制不规范和审核标准不够全面等问题。防止出现审核过于简单化或一刀切以及人工复审走过场等现象。(来源:中国网信网)



二、经典案件聚焦 

1游戏宣传时“傍名牌”,使用热门动画电影角色形象,法院: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


某游戏在宣传时为了“蹭热度”,使用了某热门动画电影中的角色形象、台词等元素进行推广,导致玩家误认为这款游戏是电影的衍生品。近期,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2019年,某动画电影一经上映便收获了国内外众多观众的喜爱,具有极高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且荣获诸多国内外奖项。2021年,某款游戏经“改头换面”升级后,新版本在软件商店上线。用户通过软件商店的搜索栏搜索该款游戏后,首先看到的就是游戏APP的图标、游戏名称、游戏简介,令不少玩家提起了兴趣。当玩家们点击进入游戏的详情界面并打开宣传视频一看:“欸?难道真的出电影同款IP游戏了?这宣传视频里的一些台词、画面和电影里的看起来感觉有点相似,赶紧下载试试看好不好玩。”软件商店平台上显示该款游戏总计有158万次安装。随后,该款游戏又迅速更新了另一版本在软件商店平台上线。


随后,电影公司将该款游戏的开发者、运营者及软件商店的运营者诉至嘉定区人民法院,认为其恶意抢夺原告在游戏领域的交易机会,因此诉请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各类费用。


三被告辩称,原告与各被告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涉案动画电影名称与游戏名称不相同,并不会造成公众混淆。此外,宣传视频中的人物设定大多来源于在先作品或公有领域,涉及涉案动画电影的部分时长仅11秒,且为分割使用,每段时间极短,画面模糊,也不足以导致用户混淆。加之游戏上线的时间在2021年,当时涉案动画电影的热度早已下降,三被告并未对原告造成任何损失。综上,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电影名称与涉案游戏名称之间虽未达到混淆的近似程度,但涉案游戏版本的副标题使用了涉案电影中的核心词汇、游戏图标使用了电影的经典IP形象、宣传视频中的台词和部分画面与涉案电影存在显著的对应关系。因此,涉案游戏明显存在攀附涉案电影知名度的主观故意,且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涉案游戏与涉案电影存在特定联系。综上,制作并发布上述宣传推广内容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源:上海高院)


微信图片_20231218164652.png

(图源网络)


2、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12月1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该案中,原告殷某某以配音为职业,曾录制多部有声作品。殷某某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因此,殷某某以被告行为侵害其声音权为由,将“魔音工坊”的运营主体北京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五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


原告认为,他人利用原告声音的配音作品在抖音、直播吧等APP广泛流传,其中抖音用户“小禾侃剧”自2021年9月7日至今,共发布使用原告声音的作品119部。经声音筛选和溯源,发现上述声音作品中的声音来自于被告北京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魔音工坊”APP。被告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原告为其录制的3本书的音频交给被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被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将原告的声音进行AI化处理,并向被告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对外出售。但是,原告从未授权过任何第三人将其录制的声音进行AI化并对外销售,上述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声音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的侵权责任。


五被告均否认侵权。北京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其APP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称其使用的声音来源于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广影音(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认为其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其所有。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辩称,其分别为微软中国的平台运营商与涉案产品的经销商,不构成侵权。


原告在最后陈述中认为,本案诉请的事实依据为人格权侵权,而非著作权侵权,不应以被告有原告关于著作权的授权,当然地推定被告有原告人格权的授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三、行业动态 

1、董宇辉“小作文”事件引争议,东方甄选免去孙东旭CEO职务


12月8日,董宇辉发布吉林直播小作文预热视频,但东方甄选官方账号的小编在评论里称经典小作文多数由文案团队创作,并非全部出自主播之手。随后,董宇辉的粉丝开始和小编在评论区对线。12月12日晚,东方甄选CEO孙东旭在东方甄选直播间称,公司没有亏待董宇辉,并透露其年薪不止几千万。12月13日凌晨,董宇辉发长文回应近日引发热议的“小作文”事件。董宇辉表示,东方甄选举办省级专场的这些“小作文”文案,有自己直接写的,也有自己给小编提供思路和建议,小编创作后双方再进行讨论修改形成的;还有小编按照自己想法写的。12月16日,东方甄选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一则人事任免通知,宣布“免去孙东旭的东方甄选执行董事、CEO职务,即日生效。”(来源:红星新闻)


微信图片_20231218170637.jpg

图源网络

2“萃工厂”侵权赵丽颖,进行公开道歉


12月15日,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当日,法院刊登了一则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又美公司”)向赵丽颖的致歉声明。 声明内容载明,康又美公司在未经赵丽颖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赵丽颖的姓名、肖像作为“萃工厂”品牌宣传素材,严重侵犯了赵丽颖的权益。康又美公司澄清,赵丽颖与该公司及公司旗下品牌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对于因侵权行为给赵丽颖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并表示,现已停止侵权,今后一定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来源:大皖新闻)


微信图片_20231218170609.png

图源网络


新闻中心

威诺服务号威诺律师

关注威诺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平台,获取优质法律服务。

威诺订阅号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欢迎订阅最新最热的法律视。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B座7层

电 话:400-992-8200 010-64983886

E-mail: vlaw366@126.com

网 址:http://www.vlawht.com

乘车路线:

1.乘地铁十号线金台夕照站D口出向南走300米到光华桥,再向西走400米即到。                 

2.乘地铁一号线国贸站A口出向西走100米,到路口再向北走650米即到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309号-3 copyright 2021 BEIJING VLAW LAW FIRM ALL RIGHTS RECERVED.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400992820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北京跨界鱼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