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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诺律所 || 知产文娱周刊(1月3日-1月8日)


一、政法要闻 

1、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1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共8章64条,较修订前增加1章17条,修订后的8章为:总则、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法律责任、附则。新《办法》的亮点有:增加了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许可、完善赛事组织规定,如明确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健全服务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责任等。(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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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签订指引


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了《专利转让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服务,指导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更好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国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以及相应的签订指南进行了修订,包括对对必要条款进行凝练固化、对重点条款进行细化、将有关拓展内容作为选填条款。修改后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共有16个条款,后续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公开发布,供当事人参考使用。(来源:国知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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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3、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电影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电影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电影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一批影片即将在全国电影院上映,节日期间电影院人流密集,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为统筹做好相关工作,《通知》从科学精准做好防疫工作、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切实保障影院服务质量、夯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5个方面出发,提出了确保电影院消防安全、严禁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具体工作要求。(来源:国家电影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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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


1月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文物局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强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促进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不断激发品牌消费潜力。《通知》明确,支持新媒体平台举办“直播探店”等专题活动,运用短视频推介、视频直播等创新手段,发挥引流作用,扩大宣传范围。支持老字号传承人、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与电商直播,讲述历史文化,展示传统工艺,推广创新产品。推动老字号企业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升级营销模式,营造消费新场景。(来源:威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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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典案件聚焦 

1、“胖虎”案二审宣判,NFT第一案尘埃落定


原告诉称,漫画家马千里创造的“我不是胖虎”(以下简称“胖虎”)动漫形象近年来成为广受用户欢迎的爆款IP。某知名数藏平台也曾发布《我不是胖虎》系列NFT,每个时段中《猛虎上山》和《猛虎下山》各限量8000份,引起巨大关注。原告经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

 

被告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铸造并发布“胖虎打疫苗” NFT,售价899元。该NFT数字藏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带有作者微博水印。NFT数字藏品一旦被铸造上链,便难以像传统互联网信息一样易于处理。被告作为专业NFT平台,理应尽到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对于在其平台发布的NFT数字藏品权属情况应进行初步审核。被告不但未履行审核义务,还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费用。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故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 被告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其提供的网络服务有别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服务”,属于一种新型的网络服务。基于NFT数字作品交易平台提供网络服务的性质、平台的控制能力、可能引发的侵权后果以及平台的营利模式,平台应当对其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相对于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较高的注意义务,故应当承担帮助侵权的民事责任。(来源:知产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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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三中院对假冒法国波尔多“BORDEAUX”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作出终审裁定


2015年12月,被告人王某元、赵某春(另案处理)夫妇投资成立并实际经营被告单位烟台某葡萄酒有限公司。

自2019年3月起,王某元、赵某春在负责经营被告单位期间,雇佣王某庆(另案处理)担任销售经理,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制造假冒法国波尔多地理标志商标的葡萄酒。其间,姜某(另案处理)提供带有“BORDEAUX”注册商标的酒标委托加工,王某元、赵某春采购酒汁及配件、组织员工灌装葡萄酒、粘贴酒标,姜某购买上述假冒波尔多葡萄酒销售至赵某越(另案处理)的酒庄等地。


经审计,被告单位共为姜某生产假冒波尔多葡萄酒6万余瓶,货值金额人民币88万余元。此外,王某元、赵某春在经营被告单位期间,还组织员工生产带有“BORDEAUX”注册商标的玛莎内系列葡萄酒合计人民币25万余元,王某庆组织员工销售上述假冒波尔多葡萄酒。


一审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45万元;王某元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扣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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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动态 

1、“福尔摩斯”版权保护期到期,已进入公域


随着2023年的到来,又有一批艺术作品进入了公有领域,根据杜克大学领域研究中心消息,2023年美国堆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最后几篇夏洛克·福尔摩斯故事集的版权保护期到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进入公有领域。


文章、艺术品、音乐等具有版权保护的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则意味着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所有权益,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属于公有文化遗产,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加工(不考虑关于安全、出口等的法律)。福尔摩斯故事集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对福尔摩斯这一IP使用和再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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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


1月6日,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了,表示“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对此深表歉意”。

前情提要: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


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来源:微博账号@娱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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