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威诺动态 >> 威诺律所||知产文娱周刊 (7月4日-7月10日)
详细内容

威诺律所||知产文娱周刊 (7月4日-7月10日)


一、新法速递 

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规定旨在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切实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该规定中明确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明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具体规定,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数据跨境安全风险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需要。(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图片1.png


二、案件聚焦 

1、“赵露思起诉网店侵犯肖像权胜诉,被告需赔偿6万元


近日,赵露思与厦门海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文书显示,被告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五家网络店铺(名称分别为:“HNSW官方旗舰店”“HNSW化妆品旗舰店”“HNSW海尼专卖店”等)销售的“HINSW水杨酸面膜”“烟酰胺磨砂膏”等商品销售页面均使用含有原告肖像的图片,配文“赵露思同款”并盗用原告签名文字,该行为侵犯了原告赵露思的肖像权并影响了其正常的商业代言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定被告向赵露思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6万元。(来源:新浪娱乐)


图片2.png

2、《我不是药神》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


2022年7月5日是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4周年纪念日。但在近日,一起有关该片片头中使用了2秒钟的照片的著作权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某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其在印度新德里旅行期间拍摄的照片作品,侵害了其署名权、复制权等。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电影中使用的照片与原告涉案作品画面结构、色彩、拍摄角度、光影基本一致,可以认定该照片是原告的摄影作品。被告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且不能认定被告对涉案作品的使用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最终,法院裁定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致歉并赔偿张某2万元。


图片3.png


三、行业动态 

1、PDD为直播唱《向天再借五百年》道歉,著作权人回应:接受道歉


7月2日,#PDD直播唱歌被起诉#的话题冲上了热搜。据报道,PDD真名叫刘谋,之前是英雄联盟项目电子竞技选手,现在是一位游戏主播。近日,在一次直播中,他因为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这首歌,结果被原作者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

 

7月7日,《向天再借五百年》歌曲著作人、著名作曲家张宏光委托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向澎湃新闻发来声明。声明称,就刘谋(PDD)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侵权事宜,律所委托人与刘谋、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一致意见。


图片4.png

2、腾讯音乐上线新产品“曲易买”, 提供音乐商用版权授权服务


近日,腾讯音乐上线了一款全新产品“曲易买”, 提供了在线上就可完成音乐商用版权授权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曲易买”官方公众号显示,曲易买获授权千万首音乐作品版权,而依托TME长期以来对音乐的深厚理解积累,通过标签、搜索、推荐、歌单等,商用音乐版权需求方更快、更精准找到合适的音乐;此外,曲易买拥有“版权水印”等自有版权识别和监控技术,能够解决音乐创作者在版权保护与收益方面的后顾之忧。


图片5.png

3、迪士尼或将失去米老鼠专有版权


近日,随着“米老鼠”95年版权保护期的临近,迪士尼或将失去这个公司最具代表性的卡通形象的专有版权。

 

对于迪士尼来说,于1928年创造的“米老鼠”早已是其代言人。然而根据美国版权保护法,米老鼠的版权保护期为95年。也就是说从2024年开始,米老鼠形象将自动进入公共领域。之后,艺术家可以随意使用米老鼠的形象进行创作,这引发了迪士尼公司和法律界人士的担心。迪士尼曾通过很多方式来延长版权,不过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传媒和法学专家Daniel Mayeda表示,“并不敢保证迪士尼依然能获得米老鼠版权的额外延期,这次的版权有可能将真正到期。”(来源:知产财经网)


图片6.png


新闻中心

威诺服务号威诺律师

关注威诺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平台,获取优质法律服务。

威诺订阅号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欢迎订阅最新最热的法律视。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B座7层

电 话:400-992-8200 010-64983886

E-mail: vlaw366@126.com

网 址:http://www.vlawht.com

乘车路线:

1.乘地铁十号线金台夕照站D口出向南走300米到光华桥,再向西走400米即到。                 

2.乘地铁一号线国贸站A口出向西走100米,到路口再向北走650米即到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309号-3 copyright 2021 BEIJING VLAW LAW FIRM ALL RIGHTS RECERVED.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400992820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北京跨界鱼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