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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一周动态信息(4月26日-5月4日)

一、上市公司舆情监控:

1、 卡倍亿(300863.SZ):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监管关注函。


蒋振华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于2022 年1月5日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买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卡倍转债”3,221张后, 于2022年3月22 日卖出“卡倍转债”100 张,成交金额 16,990元,获得收益 6987.45 元。该买卖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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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T 丰华(600615.SH):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要求该公司(1)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 说明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的合理性,是否与往年经营情况相一致,是否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趋势相一致;(2)区分业务板块,结合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主要客户等,定量分析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 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主要客户回款、销售政策具体情况,说明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明显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销售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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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T 圣亚(600593.SH):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要求该公司从1、主营业务收入;2、分季度财务数据 ;3、其他应收款;4、长期股权投资;5、在建工程;6、预计负债;7、控制权。七个方面进行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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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林物流(603117.SH):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上交所监管一部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公司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 核实相关情况,按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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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物谷(833266.SZ):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谷)董事会并华融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针对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投资”)通过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7,876.44 万 元, 目前已全部归还;通过上市公司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77 亿元,截至公告日,占用余额为 2.77 亿元。金沙江投资承诺,将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 对应的资金收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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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进展:

1、庭审进行中:延安必康、ST新光、ST瑞德


2、已申请立案:广东榕泰、风华高科、中信国安、ST银河、联建光电、罗平锌电、康尼机电、ST中安、ST信通


3、索赔预登记:ST星星、鹏欣资源、ST华钰、深大通、ST德威、新潮能源、文化长城、ST八菱、中潜股份、ST金刚、ST华鼎、雪松发展、山东墨龙、每日互动、ST北文、ST柏龙、昊华能源、沙钢股份、ST德威、ST浪奇、ST光一、ST目药、ST艾格、鼎盛新材、ST数知、ST围海、中公教育、蓝盾股份、ST信通、ST环球、ST宏图


(一)庭审进行中:


1、延安必康:在2016.4.26至2020.3.25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且在2020.3.25卖出或仍有的;或在2020.2.5至2020.2.7期间,并且在2020.2.7卖出或仍持股的投资者。


2、ST新光: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间买入新光圆成,并在2018年10月30日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ST瑞德: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且2018年6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二)已申请立案:


1、投资者诉广东榕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提交广州中院立案,目前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3、投资者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5、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6、投资者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7、投资者诉康尼机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8、投资者诉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9、投资者诉ST信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三)股民索赔预登记:


1、ST星星: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买入*ST星星,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星星的亏损投资者。


2、鹏欣资源:在2021年9月27日之前买入鹏欣资源,且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鹏欣资源的亏损投资者。


3、ST华钰:在2021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华钰,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华钰的亏损投资者。


4、深大通:在2021年9月6日之前买入深大通,且在2021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深大通的亏损投资者。


5、ST德威:在2018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之间买入*ST德威,且在2020年7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德威德的亏损投资者。


6、新潮能源: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且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潮能源的亏损投资者。


7、文化长城: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11月4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且在2019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文化长城的亏损投资者。


8、ST八菱: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ST八菱股票,且在2020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八菱的亏损投资者。


9、中潜股份: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0日卖出或持有中潜股份的亏损投资者。


10、ST金刚: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1、ST华鼎: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08月31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12、雪松发展: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13、山东墨龙:在2015年04月25日至2017年03月22日买入股票,且在2017年0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14、每日互动:在2019年10月27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且2020年12月13日晚仍持有该股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15、ST北文: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1月3日买入,并在1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6、ST柏龙:在2021年3月1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1年3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


17、昊华能源: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6日间买入601101昊华能源,且在2019年12月28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18、沙钢股份:在2021年11月2日之前买入沙钢股份(002075.SZ),并在2021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沙钢股份(002075.SZ)的投资者。


19、ST德威: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2020年7月8日收盘后当日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0、ST北文: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买入,且在2020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或在2021年1月3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1、ST浪奇: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2、ST光一:在2021年4月27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或是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买入ST光一,且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光一的亏损投资者。


23、ST目药:遭证监会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1日之间买入ST目药,且在2020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目药的亏损投资者。


24、ST艾格: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艾格股票,并且截至2020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


25、鼎盛新材:1、2021年12月3日前买入,且在2021年12月4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间买入,且在4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26、ST数知:在2020年12月23日之前买入*ST数知,且在2020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数知的亏损投资者。


27、ST围海: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6日 (含当日)期间买入*ST围海(002586)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19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8、中公教育:在2021年11月30日前买入中公教育股票,并在2021年12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9、蓝盾股份:在2021年12月29日之前买入蓝盾股份,且在2021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蓝盾股份的亏损投资者。


30、ST信通:在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且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持有而有亏损的投资者。


31、ST环球:在2021年12月25日之前买入商赢环球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32、ST宏图: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买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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