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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诺律所||知产文娱周刊(3月7日-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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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2、上海发布若干措施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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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聚焦

1、北京知产法院发布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2、红牛商标案迎来转机 中国红牛提交50年协议书原件


3、2021版最高法知产法庭裁判要旨发布


4、擅用近似商标 “抖音小店”店主被判侵权


5、《声临其境》节目名称被诉侵权,法院驳回“身临其境”诉讼


6、央视动漫公司申诉,最高法提审“大头儿子”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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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邓伦偷逃税追缴被罚1.06亿元


2、网信部门工作督导组进驻豆瓣网


3、2022年“清朗”行动十大重点任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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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1、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3月16日,最高法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解释》提出,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规定之外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予以认定。(详细信息请登录:最高法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12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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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监局发布若干措施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跨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保护快速高效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加强违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认定标准、会商会办等方面工作衔接,明晰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共享优势、相互配合、高效畅通的商业秘密保护行刑民衔接工作机制。详细信息请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http://scjgj.sh.gov.cn/210/20220314/2c9bf2f67f86737b017f8747b30112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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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1、北京知产法院发布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3月16日,北京知产法院召开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暨竞争垄断委员会及专业审判团队设立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某协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某石油公司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直播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不正当竞争案等。


此外,通报会还通报了北京知产法院自2014年建院至2021年底受理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情况,其中,2020年北京知产法院受理竞争垄断类案件184件,2021年达306件,增幅近66%,预计2022年竞争垄断案件的收案数量将超过500件。(详细信息请登录: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 https://mp.weixin.qq.com/s/y2jMFHCdfT8O0VzsLauj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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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牛商标案迎来转机 中国红牛提交50年协议书原件


日前,中国红牛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中国红牛50年协议书原件的声明》。中国红牛称,1995年11月10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中食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近日,公司已经取得该《协议书》原件。


声明称,中国红牛曾在2020年12月3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判决书。在该判决中,因“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即50年《协议书》)原件”而认定该协议“真实性存疑”,驳回了公司上诉。现公司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交此协议书原件,作为此案再审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国红牛表示,50年《协议书》共九条。其中第一条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2019年以来,泰国天丝违反约定,承包给第三方公司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因此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已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商报 http://law.wkinfo.com.cn.345.fx845.cn/news/detail/NDAxMDAxODk2Mjc%3DsearchId=4aeadeb3b42c4690925fa3b07ed44ee4&index=8&q=&modu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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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法首次针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反垄断审查


近日,最高院知产法庭审结了一起药品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上诉人阿斯利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首次在非垄断案由案件中对于“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


最高院通过该案裁判,阐明了对所谓的“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予以反垄断审查的必要性,并明确了该类协议进行反垄断审查的限度和路径,对于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审查,维护药品专利秩序、规范药品市场竞争、保障民生福祉具有指引意义。(详细信息请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https://mp.weixin.qq.com/s/aLVvTJ2XODg-fIPe4s7G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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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擅用近似商标 “抖音小店”店主被判侵权


因发现杨先生在“抖音小店”中擅自使用其商标进行宣传,广州哥弟真的好贸易有限公司将杨先生及“抖音小店”的交易第三方平台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杨先生赔偿哥弟公司经济损失49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哥弟公司经授权取得涉案商标的排他性许可,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杨先生在被诉抖音小店中使用的标识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与涉案商标核定商品类别相同,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害了涉案商标权。杨先生虽获得“动感哥弟”商标授权,但在商品中使用的标识与该商标并不相同,该辩称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合法抗辩理由。空变公司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已尽到其作为平台运营者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先生赔偿哥弟公司经济损失49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详细信息请登录:海淀法院网 

https://bjhd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5950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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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临其境》节目名称被诉侵权,法院驳回“身临其境”诉讼


湖南台的热门节目《声临其境》被诉侵权——北京身临其境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该节目名称构成反向混淆,湖南广播电视台、快乐阳光公司、爱奇艺公司使用“声临其境”文字和标识侵犯该公司“身临其境”的商标专用权。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驳回身临其境公司的全部诉请。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标与被控侵权标识虽构成图样近似,但三被告将其使用在涉案节目的播放和宣传推广中,不足以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


首先,“身临其境”与“声临其境”在语义上存在显著差异;而且,相较于与节目名称或标识的关系,电视节目与其自身内容、特点以及制作主体、播出平台存在更为密切联系,相关公众能结合电视节目本身的特点识别其与涉案商标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反向混淆,身临其境公司主张三被告侵害商标专用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身临其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详细信息请登录:新浪财经《声临其境》节目名称被诉侵权,法院驳回“身临其境”诉讼|商标_新浪财经_新浪网 (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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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央视动漫公司申诉,最高法提审“大头儿子”著作权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申诉人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原央视动画公司,下称央视动漫公司)与被申诉人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提审再审案,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吸引超万人观看。 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厘清1994年美术设计师刘泽岱创作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幅美术作品(草图)的性质及权属。


据悉,该案已是“第四审”,一审、二审、再审分别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定央视动漫公司构成侵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2万余元,二审、再审均维持了该判决。据悉,央视动漫公司也曾以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刘泽岱。历时8年,“大头儿子”著作权之争到了最后关头,各方都在期待最高法院的裁判。

(详细信息请登录:知产力庭审直击 | 央视申诉,最高法提审“大头儿子”著作权案,知产力,为创新聚合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zhichan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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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邓伦偷逃税追缴被罚1.06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3月15消息,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详细信息请登录:腾讯网

https://new.qq.com/omn/20220316/20220316A040U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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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信部门工作督导组进驻豆瓣网

针对当前豆瓣网存在的严重网络乱象,3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派出工作督导组,进驻豆瓣网督促整改。(详细信息请登录:网信中国:网信部门工作督导组进驻豆瓣网-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c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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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清朗”行动十大重点任务公布


在3月17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专项行动将聚焦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开展整治,具体包括:打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网络环境,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详细信息请登录:“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qgeC15V6x6ao5AfH5Ga7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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